根据《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粤生态职院〔2023〕96号)精神,我校开展2023年第二次专业技术岗竞聘工作。经学术委员会审议,现将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审核结果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止。公示期间若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校纪检室、人力资源部和信访办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、电话和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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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次专业技术岗竞聘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审核情况.xlsx
人力资源部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