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职称评审有关要求,现对我院王冬菊、范元泽和陈雅申报2021年度助理工艺美术师的申报(认定)材料进行评前公示。
公示时间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9日止。若对公示人员申报资格及材料有异议,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书面反映,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及电话:张老师 020-87029024
附件:范元泽——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-(不含身份证).pdf
陈雅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助理工艺美术师(不含身份证).pdf
王冬菊——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 - (不含身份证).pdf
人力资源部
2022年3月23日